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工作部门,主要做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和人才的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部门内设综合科、人事科、专技科、工资福利科、教师能力发展中心等科室。部门主要职责为:
1.牵头做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与部署,指导各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指导开展教师师德师风的审核把关;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师德师风考核;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师德师风测评考核工作。
3.做好教职工奖惩工作;协调开展师德师风荣誉评选表彰;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师德失范案件的复核、认定、执行和受理申诉等工作。
4.负责起草人事、人才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做好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5.做好校内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岗定责事宜。
6.负责做好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和考核。
7.负责做好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
9.负责做好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的管理。
10.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做好高层次人才项目遴选、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
11.负责做好教职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手续的审批、教师能力发展与继续教育工作
12负责做好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13.负责做好非在编人员管理工作。
14.负责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
15.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