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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8-11-09   信息员:

  

武院学工[2018]42

  

关于开展我校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要求,为全面了解我校2018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部署,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定于 10月28日开始组织2018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各学院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各宿舍信息员深入班级、宿舍做好学生心理普查的指导、宣传和动员工作。具体组织和安排工作由心理咨询中心、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

二、普查范围

2018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普查时间

2018年10月28日——11月17日。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认真组织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对心理普查工作的认识,保证学生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对做好学生群体安全稳定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每名在校的18级学生参加此次普查工作。普查必须本人参与,不能由他人代测,否则后果自负。此项工作由各心理辅导员联合学院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说明

本年度我校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可以自主通过校园网、手机客户端扫描微信二维码或其他地方借助电脑在规定时间内的任何时间段参与普查,各学院也可以联系机房组织学生测查。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保证本院学生顺利测查。各个学院的心理辅导员和新生辅导员需提前掌握此次普查的基本操作流程及一些简单技能,指导学生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测试确保此项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我院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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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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