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科技厅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次数:364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总结研究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依照福建省科技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福建省科技厅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督促项目组做好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23年到期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 验收方式

1. 自然基金项目、引导性项目按照简易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填报验收材料,科技厅审核完成即可。

2. 产学研、中央引导地方专项项目采用会议评审进行,首先完成验收电子材料上传,科技厅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会议验收。

3. 验收流程详见附件2。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到期项目逐个核实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如果项目不能如期验收,请告知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一个月在系统申请项目延期。

2.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瑞军联系电话:0599-5136098

 


附件1 我院2023年福建省科技厅到期项目名单.xls 

附件2 福建省科技厅项目验收流程.docx

 


科研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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