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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20-03-13   信息员:

学工函〔2020〕9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科:

现将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学工科领会解读文件精神,及时传达通知,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文件精神,请做好以下工作:

1.办理对象:户籍地在福建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贷(之前无贷款)的学生;

2.办理网址:登录“福建助学APP”系统“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办理贷款预申请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通知》;

3.办理时间:3月20日开放至8月30日;

4.具体操作关注“武院学生资助”公众号查看:参见“转福建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关于福建省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学生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闽教助中心〔2020〕4号

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省属中职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中:

近期新冠病毒性肺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保障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简化资格认定手续

    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仍通过“福建助学APP”完成,申请及审核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步骤1):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注册登录并核对学籍信息无误->点击“贷款资格认定”模块->填写并完善相应信息->选择经办银行;

(二)学校审核(步骤2):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高中、中职助学金受助对象,以及各高校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校无需审核,系统将自动校验通过。但高中、中职助学金受助对象和各高校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仍需要完成步骤1,自愿选择经办银行。

(三)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审核(步骤3):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对学生生源及户籍情况进行审核,不再重复审核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1. 延长贷款受理时间

    为确保应贷尽贷,2020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阶段受理时间延长如下:

    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于3月20日开放至8月30日关闭;各经办银行正式申贷系统于6月初开放至10月底关闭。

  2.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施线上申请审核。疫情防控期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手续全部通过线上完成,各地各校确需通过纸质材料核实相关情况的,可先通过扫描、传真、拍照等方式查阅资料,按“先审核,后补充”的方式予以办理。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贷手续也已全部实现线上办理,学生无需到场。

    (二)严格执行防疫要求。对于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及续贷手续的学生,各地要采取“预约办理”的方式,并提前告知学生申贷需要携带的材料,做到“即刻办理、一次办结”。在办理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并按防疫要求定期进行场地消毒、人员登记等。

    四、创新政策宣传模式

    疫情期间,暂停开展各经办银行入校政策宣讲工作。各地各校要通过微信群、QQ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及时传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做好线上宣传工作,省级统一制作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宣传页面(H5页面链接可在“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名称为“2020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攻略”,请各校及时转发至班级群内。除此之外,华安保险公司免费开发了微信工具,用于实时了解宣传进度,各地可根据需要选用。

    五、其他事项

    (一)市级资助中心要负责组织及督促本辖区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系统后台可查阅本辖区申请及办理情况),我中心也将视各地市开展情况,对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因罹患新冠病毒性肺炎,无法按时申请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可由学生家长、学生所在学校辅导员或老师通过系统代为办理。

    华安保险微信工具技术支持:吴晓真,联系电话:0591-87330531/87331025。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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