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福建省生源地贷款在校生首贷预申请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6-03-30 信息员: admin |
武院学工〔2016〕11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贷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关于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4]9号)、《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6]9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起,凡是户籍地在福建省,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贷(之前无贷款)的学生,都必须先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办理贷款预申请手续。预申请成功后,再至各户籍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贷。 请需办理在校首贷的学生于2016年4月18日前,各学院相关资助负责人于2016年4月22日前、参见《附件1》和《附件2》,做好2016-2017学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贷预申请工作。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4月27日前将数据提交省中心审核。 附件: 1.我院2016-2017学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贷预申请工作流程 2.申请字段说明 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 学生处 2016年3月30日 文件汇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