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15浏览次数:437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文件精神,结合<<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继续教育验证登记制度试行办法>>(武院人发【201925号),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验证对象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1. 验证依据

武院人发[2019]25

  1. 验证时间及办法

1.20221215----1225日提交各二级学院行政办初验;各行政部门(含教辅)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交人事处三核验;

2.20221225----202318日提交校人事处三(瑞樟1号楼四楼)复核盖章。


校人事处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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