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闽委教思[2017]1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二、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坚持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负责,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及各院系直接参与教育教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设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具体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印发教学要点,遴选授课教师,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落实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
三、教学计划和实施
(一)教学计划学时、学分:“形势与政策”课为本科学生必修课程,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每学年计0.5学分。本科四年期间的学习,共计2个学分。该课程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一次计入学生成绩册。
(二)教学对象:大一至大四年级各专业(含专升本)在校学生[不包括海外教育学院各专业留学生]。
(三)课时分配:每一学期理论教学环节8学时,实践教学环节8学时,共16学时。
1.理论教学:以中宣部、教育部每半年印发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为基本依据,每学期设计4个教学单元,共8学时,采用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每个专题的理论教学为2学时,由4个老师一组分成若干专题备课合作小组和专题教学合作小组,开展集体备课和集体教学工作。原则上每学期第1-3周安排集体备课,制作PPT课件,第4—16周专题理论教学时间段。全校上述各年级各专业每4周滚动排课,各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表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教学时间固定安排在周一晚上(旅游学院、商学院、海峡成功学院、艺术学院)、周二晚上(茶与食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态与资源工程学院)、周四晚上(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实践教学:每学期计8学时,在理论教学之后进行,在教师指导下(具体布置学习步骤,提出学习要求),由学生利用课外闲暇时间以小组合作形式(4人一组)自主学习实践。由推选的组长负责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实践学习,并做好小组合作学习记录。每组每学期应完成1篇不少于1500字的时事学习报告。期末,将学习记录、时事报告(评论)等按规范要求整理装订成册(时事学习报告本)提交,由各专业学习委员送交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教材使用
统一使用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思想政治工作司委托中宣部时事杂志社编写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以及中宣部、教育部等不定期下发的形势教育辅导资料为教材,确保形势与政策课的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考核方式
“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一次,学年末采用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每位学生从本学年数个形势与政策理论专题中任选一个专题作为研究方向,撰写课程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根据学校实际,每学年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按平时成绩(含出勤表现、实践成绩)占60%和期末考核成绩占40%评定并录入学生成绩系统。每学年末,评定后的学生考核原始材料(时事学习实践报告、课程论文)按规范要求整理装订成册连同考勤成绩登记册等送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存档。
五、师资建设
(一)形势与政策教育师资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为主体。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学科的教师均需承担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根据需要,邀请地方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社会各界先进人物来学校做形势与政策专题报告会。
(二)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定期举办我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培训班并进行集体备课,根据需要组织教师进行社会实践和考察。
(三)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教务处和学生处协调各二级学院支持配合组建“形势与政策”课讲师团,统一选派教师进行教学,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每学年从思政教育专业或岗位的教师队伍中至少应选派3-5人报马克思主义学院遴选,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六、工作要求
各任课教师须严格遵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为中心,切实做好“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课前、课中和课后各项工作,努力将“形势与政策”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课程。
七、教学保障
(一)学校建立并逐步完善形势与政策教育保障机制,把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证所需经费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形势与政策教育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把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考核评估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体系。
(二)把“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重点课程加强建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从编制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要求、建立教学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建立成绩档案、反馈教学信息等方面,统一教学内容,规范教学要求,全面加强课程建设。
(三)针对形势与政策课备课难度大、内容变化快等特点,合理计算讲授课程的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适当提高教师教学绩效津贴。
(四)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研究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科研工作,设立相关研究科研课题予以支持,并为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条件。
八、其他
(一)根据我校实际,大四年级各专业(含专升本二年级)、赴台学习的闽台合作项目大三年级各专业参照上述方案采取教师指导、学生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学期将具体的学习任务和要求下达到各二级学院,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跟踪管理,学生(独立完成或小组合作形式)分学期提交时事学习报告(校外实习的专业学生可提交电子版,二级学院收齐后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本学年考核的学生课程论文(独立完成,手写纸质版)在学生返校后提交,各二级学院将收齐的各专业学生课程论文最迟于5月20日之前提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导教师应于6月1日前完成本学年的学生综合成绩考核工作,并将学生期末考核情况(时事学习报告、课程论文)等整理成册,存档备查。
(二)本实施方案从2017年下半年组织实施。
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