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2018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教育厅对2017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2018年立项项目务必申请结题,否则2023年将予以终止。
(二)此次采取电子化与纸质结合方式结题。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已正式出版的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授权专利、专著及其他相关成果均可作为结题佐证和支撑材料。
(三)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项目结题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结题质量。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附件2)2份;
2.项目结题佐证材料2份。
以上材料用统一封面(附件3)胶装2份(用蓝色纸张),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科研处。
3.《结题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1份;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以word电子版形式报送。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注意: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
3.结题汇总表。
三、时间要求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请于11月7日前报送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瑞军,电话:5136098
附件:1. 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到期结题项目一览表
2.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3. 胶装封面
4.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下半年结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