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各部门:
现将2010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突出选题的自主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有利于承接高层次科研课题,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联合的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4、优先支持符合“福建省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要求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强度
2009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产学研专项。产学研专项资助经费5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中、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申报产学研专项应主要以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个别重点实验室有开展产学研工作的亦可申报,该专项注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
3、产学研专项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面上项目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5、课题负责人承担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予以立项资助。
四、申报材料
1、面上项目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
2、产学研专项填报《高校产学研合作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
3、以上申报材料请登录校科研处网页下载。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10年4月10日-15日。各系(院、部)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文档请发至电子信箱:wyxykyc@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