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各部门:
现将2010年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重点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努力推动学术新观点,加强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2、把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海西经济建设与发展,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省教育厅资助不低于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1万元,依托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含培育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须承担过我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方法
(一)申报重点项目应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含培育基地)为依托。
(二)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重点课题的须在封面加注“重点课题”。
2、各系(院、部)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文档请发至电子信箱:wyxykyc@163.com 。
3、申报受理时间:
2010年4月15日-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