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各部门:
根据校财务处文件《关于下达编制2010年预算的通知》,2010年凡用科研经费采购科研设备的,要编制预算,请各系(部、院)、各部门通知相关教师填写《我院2010年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0月29日前上交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09年10月23日
各系(部、院)、各部门:
根据校财务处文件《关于下达编制2010年预算的通知》,2010年凡用科研经费采购科研设备的,要编制预算,请各系(部、院)、各部门通知相关教师填写《我院2010年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0月29日前上交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