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我院面向全校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与省内优质高校联合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教育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新的学习平台。学生可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以及个人的课余时间,再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就读,并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第二个本科学历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的优势
优势一: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第二学历证书,社会信誉好,含金量高。证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网,供用人单位查询。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可以报考研究生、参加公务员招考,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承认我国的自考文凭,并允许持有自考学历证书或课程合格证明的自考生,在进入这些国家留学时可直接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优势二:拓展专业口径,增加就业选择性,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在当今大学生就业难、社会整体就业压力大的局面下,有利于拓宽和增强普通高校本科生的就业渠道和对社会多元化需求的适应性。
优势三:可重新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学习。由于入学分数、报志愿等原因,部分学生所学专业可能并非自己喜欢或感兴趣的专业。自考二学历教育给学生一个重新选择专业,发展个人爱好,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
优势四:统考课程少。一般自学考试本科(大自考)考试科目为15门左右,而在校本科生参加二学历自考,只有5门(核心课程)参加统考,其他10门或免修(沟通课程)或由主考院校组织考试(衔接课程),考试难度大大降低。同时,核心课程及衔接课程的考试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过程性学习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卷面成绩仅占70%,课程通过率高(这是大自考没有的)。
优势五:费用低。只需多交1年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阶段的学费,就可以同时拿到两个本科毕业证书。
优势六:学习周期短。自考学习考试两年一个周期,绝大多数同学在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也能同时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二、拟开设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主考院校 | 我校开办学院 |
1 | 会计学 | 2年 | 集美大学 | 商学院 |
2 | 工程造价 | 2年 | 集美大学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3 | 电子商务 | 2年 | 集美大学 | 商学院 |
4 | 商贸英语 | 2年 | 集美大学 |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
5 | 汉语言文学 | 2年 | 福建师大 |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
6 | 学前教育 | 2年 | 福建师大 |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
三、招生对象
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三、学习形式、课程分类说明及考试计划
(一)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业余形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者双休日。
(二)课程分类说明
1、沟通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凡在普通全日制本科阶段已学过与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公共课程且学分不低于本科第二学历专业中的课程学分(1学分相当于18学时),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修完一、二年级大学英语且成绩合格者,可免修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主修专业里未开设的课程,由开办学院开设该课程,经继续教育学院考核合格后该课程视为合格。
2、衔接课程:衔接课程的内容主要是体现学科理论知识的系统性与完整性,体现该专业所需的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衔接课程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过程性考核成绩占30%,衔接考试成绩占70%,由主考院校负责实施。
3、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统一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考试大纲,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核心课程的设置不少于5门。核心课程考试由省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过程性考核成绩占30%,自学考试统考成绩占70%。
所有课程均助学一轮,统考未通过者自学参加补考或参加下一届的助学(若该专业招收下一届考生)。
(三)考试计划
核心课程考试时间每年2次,安排在每年的4月、10月;衔接课程每年2次,安排在每年5月、11月。考试前各开办学院组织学员助学辅导。
四、报名、注册程序
1、学生填写《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本科第二学历、第二学位入学申请表》(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或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交主修学院审批;
2、学生持学生证、主修学院已审批的申请表和近期2寸免冠照(蓝色或浅蓝色背景、电子版)到继续教育学院报名;
3、开办学院审查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五、收费标准:
学制两年,助学辅导费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1、学费2640/年,交费两年,共计5280元
2、报考费:核心课程80元/门,衔接课程80元/门,沟通课程免报考费;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指导及答辩费600元;
六、毕业条件及毕业待遇
1、考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参加报考专业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由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共同颁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以查询毕业信息。
2、考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符合学校自学考试学士学位颁发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自考第二学历与主修专业学位门类相同的,不再授予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以查询学位信息。
七、咨询电话:
继续教育学院:蒋老师 18506573760
商学院:陈老师 5136328 18094156079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刘老师 5136108 18559088095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陈老师 5136555 1895060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