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集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集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规定》(集大教[2005]22号)以及集美大学学位办《关于同意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课程免考的批复》(学位【2009】1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以下简称“自考专本衔接”)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的条件
1.通过自学考试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获得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或次年内,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2.符合我校主考本科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指定的学士学位课程免考条件及学位外语免考条件的准予申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生,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在学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法纪或行政处分者;
(2)在学期间,因违反纪律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考试作弊者;
(4)其他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关于学位外语的要求
(一)学位外语免考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非英语类自考专业学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参加CET-4/CET-6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
2.英语类自考专业学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获得全国大学俄语、德语、日语、法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者;
3.获得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书;
4.非英语类考生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5.英语类考生自学考试《日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二)未达到学位外语免考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学位外语课程考核
为了更好地满足我校“自考专本衔接”本科毕业生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需要,我校决定从今年上半年起,在衔接课程考试期间,增设“自考专本衔接”毕业生的学位英语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即为通过。凡参加我校“自考专本衔接”考试的考生,可按照衔接课程考试的报名和缴费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该考试成绩除作为我校申请学位英语成绩外,还可认定为沟通课程中《英语(二)》课程的成绩。
三.关于学位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要求
(一)免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需具备以下条件
我校主考本科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指定的学士学位课程(见附件1),专业基础课二门课程自学考试成绩平均分65分以上(含65分);专业课自学考试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二)未达到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免考条件的考生,需继续自行参加相关学位课程的自学考试。
四.学位申请手续
1.办理时间
主考学校每年3月上旬受理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7月上旬发放学位证书。
2.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集美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自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英语四、六级成绩或公共英语三级让书申请免考学位英语的,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1寸、2寸近期蓝底彩照各两张并附1份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与1寸、2寸彩照同底,成像大小一律为120 X 160像素,并将照片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6)课程免考审核费用:40元/门。
以上材料由高职高专学校负责收取,学校审查材料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验印,并按专业进行汇总,在每年的3月上旬向主考学校报送该校的所有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主考学校在当年7月上旬,将经过学校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学位证书寄给高职高专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五.咨询电话:0592-6180068
附件:1. 集美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申请学士学位考核课程
2. 《集美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
集美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O一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