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364

关于开展2023年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2022年(二年期)2023年(一年期)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武院综〔2022〕35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决定开展2023年半年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部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共同做好2023年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

到期或需要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封面(附件1-1)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表(附件1-2)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3)

2、提交结题验收的纸质材料

结题验收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需要用档案袋装好(并贴好结题材料封面),档案袋内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原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原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果支撑材料。

3、项目验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1)成果文本材料,包括论文、商业计划书、调研报告等;(2)实物产品,包括软件U盘、图片、使用说明或功能演示视频等;(3)创业实践项目相关材料,包括实体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签订的合同书、税务报表等证明商业运作的材料复印件等;(4)获奖项目,包括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各学院请在127日(第14周星期)前将各项目结题的纸质材料报送瑞1-301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结题材料(以“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命名)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表的汇总表发至wyxysj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结题材料上交后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存。联系人:刘源,汤凤莲,联系电话:5136099。

5、结题通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指导教师督促项目负责人在1215日前及时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3,选择“访问新版”)提交结题材料(账号:学号;默认密码:学号@Fjcxcy)。

二、20222023年项目中期检查

针对2022年二年期2023年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指导教师要认真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同时在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3,选择“访问新版”)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中期检查表须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并于1129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瑞樟1-301室)

 

附件:2023年半年结题和2022年(二年期)2023年(一年期)项目中期检查等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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