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学生因患急病、患大病、突遇意外伤残或因其它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参加初修课程考试,可以申请缓考,但需在考前在教务系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方可缓考。
如重修课程考试与初修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优先参加重修课程的考试,初修课程可申请缓考。
业务经办人:罗老师,瑞樟1号楼教务处四,0599-5136575
服务流程
1.登入教务管理系统填写缓考申请理由及事项并提交送审;
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因病申请缓考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审核;
3.关注教务管理系统缓考审核状态,待缓考审核通过之后方可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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