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期末成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需补考:
1、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且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大于或等于30分者。
2、申请缓考被批准者。
业务经办人:罗老师,瑞樟1号楼教务处四,0599-5136575
服务流程
1、报名
期初登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报名”—“补考报名”
2、课程承担部门安排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报名数据进行考试安排
3、学生考试
学生根据考试安排表提前15分钟到考场
4、教师录成绩
教师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录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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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描述
期末成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需补考:
1、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且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大于或等于30分者。
2、申请缓考被批准者。
业务经办人:罗老师,瑞樟1号楼教务处四,0599-5136575
服务流程
1、报名
期初登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报名”—“补考报名”
2、课程承担部门安排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报名数据进行考试安排
3、学生考试
学生根据考试安排表提前15分钟到考场
4、教师录成绩
教师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录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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