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程需重修:
1、期末考核卷面成绩低于30分(不含30分)。
2、课程综合成绩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
3、无故旷考或未经批准旷考者。
4、一门课程缺课的学时累计达该课程学时数1/3者,或实验课缺做实验达1/3者,不能参加期末考核,该课程直接重修。
业务经办人:罗老师,瑞樟1号楼教务处四,0599-5136575
服务流程
1、报名端口
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报名”—“重修报名选课”
2、报名门数
3门
特别说明:如系统无法正常报名,填写重修报名表(附件1)提交给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协助报名。
相关材料
附件1: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课程(环节)重修申请表(2021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