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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1    浏览次数:364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机电工程学院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机电工程学院自身特色与实际情况,对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旗下学生组织各部门功能职责做出以下调整,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

分团委、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分团委、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依旧为“主席团+工作部门”,亦“1+6”模式。由院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院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分团委设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老师)管理分团委部门及相关事宜,院学生会和分团委要广泛动员各学院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组织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各自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部门调整细则

根据学校发布的《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改革方案》,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部门数量不超过6个原则下,以下为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部门调整细则:

 ①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原部门组成为:

学生会:联络部、文娱部、体育部、实践部、督察部、

分团委:学术部、新宣部、组织部

调整为:

学生会:组织联络部、实践部、文化艺术部、学术科技创新部、体育部、宣传部

分团委:团务发展部、督察部

 ②主席团及团委副书记对接情况调整

具体对接情况待换届完成后商议

四、部门活动开展要求

第一条:由于部门人数的削减,各部门举办活动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故当有部门举办大型活动时,由主办部门为主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协助主办部门完成活动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前后期宣传、物料搬运等。协助部门由主席团、团副负责直接协调调动。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削弱部门个体性、强化学生会集体性,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其他部门活动。依靠部门活动、全体学生会活动积极开展团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通过机电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向学院、学校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四条:院分团委学生会活动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学院、学校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第五条:各部门开展活动审批办法条例:

 ①新的活动:先由部门负责人拟好活动开展方案草稿(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目的、活动流程)交予对接主席审阅,得到主席审核签字同意后,部门负责人再制作详细活动策划书交由学生会指导老师审阅,批准后即可开展活动。

 ②日常活动:由部门负责人制作详细活动策划书,交予对接主席/团副审阅,无误后再交由学生会指导老师审阅,批准后即可开展活动。

注:活动策划书需要注明活动举办时间、经费申请明细等。

五、选拔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二条: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第三条:由分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本届主席团成员与团委副书记任换届竞选评委,部门负责人竞选面向全体学生会干事,主席团竞选面向全体部门负责人、干事。一般情况下,团委副书记竞选应面向分团委组织部部门负责人与干事。

第四条:应上级组织要求,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是共青团员,主席团竞选人(不含团副)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挂科。


  1.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每年度的“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在无特殊情况下将定额分配至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工作表现、品德端正等方面评判分配给部门干事。

第二条:每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与“推荐为发展对象”的资格,由团委副书记负责全程跟踪、对接,面向全体学生会,在符合学院前提要求下,根据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考量。择优分配。

第三条:每年度的“优秀主席团成员”、“优秀部门”、“优秀部门负责人”及“优秀干事”的评选。(详见《关于优秀主席团成员”、“优秀部门”、“优秀部门负责人”及“优秀干事”的评选办法》文件。)


(二)惩罚制度

总则:违反学生会基本条例、学生会学生干部行为准则者将由学生会指导老师下发学院处分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取消至少一学年的评优评先,以及入党/发展党员资格,若学生后期表现良好,有悔改、好转可自行申请撤销,团委老师同意即可。

第一条:值班制度(早勤与晚值班),惩罚细则详见联络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相关条例》

第二条:活动旷出勤、迟到,惩罚细则详见联络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活动开展相关条例》

第三条:关于无故申请退出学生会者,应先由部门负责人、主席团进行安抚、劝慰,若劝阻无效及时上报主席团或指导老师,耐心对该名学生进行劝慰,必要时联系辅导员进行思想开导,对蛮横无理者由院团委书记直接给予开除学生会干事名籍,并通报批评,严重者应给予学院处分。

七、纳新与学年末聘书发放要求

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每学年开学初纳新与学年末发放聘书时需按照如下指标严格执行

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门至多吸收12名试用成员正式成员至多8

(不含部长)

组织工作部、宣传部至多吸收14名试用成员,正式不超10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仅可设置至多两轮面试学生会各部门未经同意下不得设置笔试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各部门纳新工作并及时将纳新结果交至对接主席/团副报备联络部及时做好新生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的记录工作。

第三条试用成员转正要求学期综合成绩在专业30%),无违纪处分且自愿继续在学生会部门学习、成长。

第四条为无违纪处分成绩合格部门工作表现出色的部门正式成员发放聘书。除外保留非正式成员在部门学习权利在无违纪处分前提下且自愿以非正式成员的身份继续在部门学习、成长者学年末经过部长考核并向主席团提交申请同意则给予向同学发放聘书。

第五条:每学年末(换届前)召开全体团委学生干部例会,由学生会执行主席主持会议,团委书记(老师)、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分团委各部门负责人及干事参会。团副、主席分别总结本学年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并由执行主席宣读优秀部门、学生干部名单;由学生会联络部负责各部门学生干部的聘书发放工作

八、学生会部门职责界定

总  则

1、本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遵守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的规章制度,本会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管理与指导。本会禁止非法组织活动,禁止出版非法刊物,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一切活动,不得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2、本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3、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4、本会聘请院团委书记任本会指导老师,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章  程


(一)基本任务

1、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协助学院开展学生工作,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成长为符合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3、沟通院党委、团委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代表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4、根据同学需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理论学习活动、培训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5、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风气,协助学院建设严谨积极的教学秩序,营造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共青团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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