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文明、有序、便利、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让学生接受良好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集体观念、文明举止等方面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是建立在学生正常生活、学习秩序的需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符合和维护大多数学生的根本利益,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在校学生都应遵守。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规划、决策、协调、检查等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公寓内对学生行使教育、管理、服务权,物业管理权,学生住宿调配权。协调各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涉入公寓。
第四条学生正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各系为主。各系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公寓内开展各具特色的思想教育和文明建设活动。宿舍管理中心配合学校、各系处理突发事件,做好敏感时期的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定。
第五条学生宿舍成立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自律会,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及内务由学生自己管理,宿舍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检查内务卫生,并对公寓纪律、内务卫生开展学期评比活动并负责奖励。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学生宿舍分两个片区(天力公司为一区,龙一公司为二区),均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本校学生在就近的宿舍区内相对集中安排住宿;原则上按报名(缴费)先后入住本宿舍区宿舍楼。
第七条学生只能在本住宿区内申请住宿。新生入住宿舍原则上由宿舍管理中心将床位号卡分配到各系,各系根据学生报名先后具体安排新生入住。新生入住后一个月内在住宿区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进行公寓宿舍与普通宿舍之间的调换,调换前须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换。学生入住稳定后原则上不进行同等宿舍间的调整,只允许每学年初一个月内进行公寓与普通宿舍间的调整。
第八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应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住宿手续为:缴纳住宿费、签定住宿合同(或协定)、办理个人住宿卡、填写室内物业清单、签定维修管理协议。手续齐全后由楼管理员安排入住。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住宿费影响办理住宿手续者,须由所在系领导审批。未经批准学生不得在外租借房子。
第九条学生须按指定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占用床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凡私自占用床位和自调床位,按从床位占用或调换之日起以该床位收费标准的2倍收费,并由物业公司及时处理;学生将床位让与他人住宿者,从让与之日起按该床的收费标准的5倍交费,并由物业公司及时处理。
第十条学生因中途退学、休学离校时,在开学一个月内办理离校手续者,可以退回该学期的住宿费,在开学二个月内办理离校手续者,可以退回该学期一半的住宿费,超过二个月办理离校手续者,不退该学期的住宿费;学生因病、实习或其它原因暂时离开学校不退住宿费;学生因毕业提前离开学校不退住宿费;办理退房手续的学生至多允许滞留三天;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须滞留在学校的必须申请,缴纳水电费和管理费后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学生有不办理离校手续占用床位,不缴纳住宿费占用床位,擅自占用床位等情况时一律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对房间进行清理并将态度恶劣者送校保卫科处理。
第十一条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公寓区办公室登记,办理有关手续,集中住宿。无人居住的宿舍统一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封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进入。
第十二条因学科划分、系与系之间调整、屋舍整修等原因需要在校学生进行搬移时,学生应主动服从安排。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楼设立管理室,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宿舍内一般性安全管理工作由宿舍区负责。宿舍楼管理员负责看管宿舍楼大门,负责防火、防盗、来访登记、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楼等一般性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校保卫处报告。
第十四条严格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凭本人有效证件留证登记后方可会客,会客时不准影响周围同学休息或学习,在12:30--14:30和22:20--8:00之内的时间不准会客,禁止在休息时间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宿舍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包括亲友、校内外同学、朋友等),学生亲友来探望,原则上一律到学校或社会的宾馆、招待所住宿。
第十五条遵守消防、治安等各项规定,不得随便使用设在学生宿舍楼的消防设施,由楼管理员具体管理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禁止在宿舍楼焚烧东西;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蜡烛、煤油炉、酒精炉、液化炉等明火用具;禁止使用煤气罐;禁止违章用电,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壶、电热毯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楼私拉电线、私自连网窜线等;禁止偷接路灯等电源。
第十六条学生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水电,保管好钥匙,贵重物品、现金等应由学生本人妥善存放。
第十七条学生禁止在宿舍喝酒(严禁将酒带入公寓)、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禁止抛摔酒瓶、饮料瓶、塑料袋等物品;禁止在宿舍区藏留酒瓶、刀具、仿真枪械及其它有伤害性的枪械、器具等,违者除没收器具外交保卫处处理。
第十八条禁止从事坐在楼道护栏上等危险活动。严禁以爬墙、跳墙等危险方式出入楼幢,发现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加强治安工作,学生宿舍实行查房制度,查房人员应佩戴有关工作牌(证)方可进入宿舍查房。被查学生应接受查房人员的检查和询问,礼貌回答问题。学生有违规违纪时由查房人员直接发出书面警告单,学生应主动接受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或他人携带物品离楼,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管理人员查验后无问题才可带出。
第二十一条禁止用哑铃、家具、石块等重物压晾晒的衣服和棉被等。学生有此行为时管理员有权对学生进行教育,学生不听劝阻时,由管理员收缴学生的晾晒物后交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处理;出现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宿舍内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表执行统一的作息制度。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宿舍内和楼道打球、溜冰、举重或吊沙袋练拳。休息和自修时间不准在宿舍区有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扑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在宿舍区使用各类音响的音量应严格控制在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范围内,学习、就寝时间禁止学生在宿舍开电视、开音响、打游戏机、打牌、下棋等。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包括节日)。
第二十五条宿舍区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内。
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不准擅自在宿舍区经商、摆摊和招呼商贩进楼等,社区内经营等商业活动统一由学校组织,在宿舍区不得销售有影响安全保卫的商品。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宿舍区张贴大小字报。不准在宿舍区内随处张贴广告和海报,凡须张贴的海报、广告等统一由宿舍区中心各片区准许后编号、限时在指定的位置张贴。
第二十八条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在学生社区集会、游行、示威等。
第二十九条在学生宿舍社区内禁止:
观看、传播反动、淫秽出版物(包括书刊、光盘、反动和黄色网站);
留宿异性;
吸毒、贩毒;
盗窃或抢劫公私财物,敲诈勒索;
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的其它行为。
第五章卫生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室内卫生实行值日生制。室内要做到整齐、清洁、窗明。养成卫生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剩菜,不乱扔烟蒂杂物,不乱丢饮料或食品包装袋等。学生应尊重卫生管理员的劳动,爱护公共卫生,配合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禁止在墙上涂写、刻画、张贴以及泼污弄脏墙面。
第三十二条不准在宿舍楼养狗、猫、鸡、鸭、兔、鸽、鸟等动物影响卫生。
第三十三条禁止破坏公寓区绿化及绿化设施;严禁在树枝上吊挂、晾晒物品;禁止破坏公寓内字画、门牌、标示、宣传器材等。
第六章财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爱护房屋、家具等公物。对学生宿舍设施配备采取设卡登记制度。学生毕业时,宿舍内的设施经管理人员验收合格者,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毕业证或报到证。
第三十五条学生宿舍门锁在学生入住时由社区统一配备,每人一把钥匙(收成本费)。学生在住宿过程中发生宿舍门窗、玻璃、床、桌、凳等损坏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办理维修手续,属缴费维修的应缴费或承诺自费维修,由学生宿舍中心安排维修。无责任人时,修复后由该室学生均摊。
第三十六条未经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同意,学生不得将房间内家具搬出楼外或在宿舍之间调换;不得将统一配备外的学校家具搬入宿舍楼。
第三十七条学生宿舍楼用水用电实行计量、超额收费的管理办法。每人每月免费供电5度,供水5吨。外出实习及寒暑假不享受免费用电用水。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八条对不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停电、没收违章电器及用品、赔偿或罚款以及相应纪律处分、强制退宿等处理。处理通知将发到校学生处及学生所在系;有关纪律处分按《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学生宿舍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