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12-15浏览次数:2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9〕5号)、《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财〔2021〕13号)精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健全单位治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结合学校发展规划,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通过实施全方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全覆盖的教育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强化目标管理,做好过程监控,推进绩效评价,注重结果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管理职责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学校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学校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 作。

    财务部门负责按规定要求制定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校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事前评估机制。将绩效关口前移,各学院、部门对新项目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及成果效益性等,论证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各学院、部门编报预算时应同步编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中长期规划,应包括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指标体系应兼具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可衡量性,做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

    (三)完善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学院、部门要落实绩效监控主体责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按季度分析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四)深入开展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各学院、部门要落实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低效无效的项目调减预算、暂缓安排或取消。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部门全部预算经费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实行绩效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对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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