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南平市税务局通知,按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申报,为确保广大教职工2021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请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填报,按不同情况填报:
①2020年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1年扣除项目及相关信息没有变化的,大家可便捷通过“一键带入”,将原填报信息带入2021年;
②2020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1年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当修改相关信息。进入相应扣除项目的填报详情页,点击该页最下方“修改”键进行相关内容修改,点击“确认修改”后完成。若需删除,直接点击“删除”。确认无误后,返回“待确认扣除信息”页,点击“一键确认”,根据页面提示点击“确认”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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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