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2019年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9-10-18浏览次数:11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平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要求上报上级专项资金结余沉淀情况的通知精神,要求我校定期报送《市属学校(单位)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结存情况明细表》,请各学院(部门)务必加快专项经费的使用进度,1130日之前须将2019年已下达的专项经费使用完毕,若有结余,将由财政部门清理。因延迟使用专项资金造成的损失由校内项目资金承担单位自行负责,请相关学院(部门)加以重视,及时到财务处报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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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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