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细化南平市辖区外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的精神,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我校的差旅住宿费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参照南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现将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出差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南财行[2016]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
附件: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出差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南财行[2016]13号)
1.001.jpg 2.002.jpg 3.004.jpg 4.00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