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和《南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财行〔2014〕36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校内各部门(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学校规定报经各级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用公款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原则省内出差4天、省外出差6天。
第四条学校根据市财政局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确需乘坐飞机的,须事前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并报销软卧车票。
学生出差原则上乘坐硬座,但是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同席卧铺。
第八条符合规定或经批准乘坐飞机出差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专线地铁、客车费用凭据报销(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从2015年10月1日起购买机票需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买。(不在此网站购买的公务机票不得进行财务报销,详细文件见财务处网页南财采[2015]14号)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出差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 正高职称教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标准参照厅级标准执行。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市财政局制定的市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1)。
市外出差按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3)。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依南平市财政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发布。
第十三条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到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处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四条正高职称教师的住宿费标准参照厅级标准执行;副高职称教师的住宿费标准参照处级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未按规定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出差南平市辖区内各县(市区),每人每天60元;
2、出差南平市辖区外,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3)。
第十七条除接待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出差南平市辖区外,每人每天80元;出差南平市辖区内,每人每天30元。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不同单位工作人员因共同任务出差,其中一家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均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出行由学校派车、包租车的,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搭乘其他便车的,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及搭便车当天的市内交通费。
在武夷山市区、三菇等武夷山市辖区内办理公事的,按趟填写报销单,凭票据实报销。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未报销住宿费的,出差辖区外增加补贴60元,出差辖区内增加补贴30元,出差辖区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再增加补贴20元,但在学校常驻地(武夷山市)乡镇出差的除外。
第六章 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
第二十二条 参会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事先经过批准,参加学术会议会务费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内,超过1000元的须事先报校分管领导审批.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有缴会务费的,会务费发票应随差旅费一并报销,并附批准参加会议的原件,不得单独报销。
教师带队参加比赛的,有缴交报名费的只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报名费、路途往返当天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等相关费用,不再报销比赛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
第二十三条经学校批准的访问学者或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的,往返路途按差旅费规定报销,访学或挂职期间不再报销补贴。
第七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省内出差一般控制在4天以内,省外出差一般控制在6天以内,超过的天数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教师带队实习在上述规定控制天数内的,按差旅费标准报销,超过的天数按规定标准的50%发给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寄存行李费不得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七条 因开展教学业务带队出差须包租车的,应由用车单位提出包租车申请,并事先报校办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包租车费用原则按同程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汽车等)的票价加上市内交通费补贴做为包租车控制额。特殊情况包租车费用超过控制额50%以内的,按审批程序事先报校分管领导、校长审批,超过50%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八条 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私家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凭住宿费发票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登机牌、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出差人员票据遗失的,其中住宿发票遗失需要到开票单位复印住宿发票存根联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经院系领导审批。车票遗失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三十一条校内各部门(学院)“一支笔”及相关领导负责审核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容的真实性,对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控制负责,财务人员负责对差旅费报销票据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事项予以制止。
校内各部门(学院)应当强化对本年预算管理,按预算项目开支各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五)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六)转嫁差旅费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资金,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财务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南平市市直机关市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2:南平市市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3:南平市市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1
南平市市直机关市内差旅住宿费和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县市 |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 | 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天) | ||
厅级 (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 | 处级(单间或标准间) | 其他人员 (标准间) | ||
延平区 | 480 | 300 | 60 | |
邵武 | 480 | 300 | 60 | |
建阳 | 480 | 300 | 60 | |
顺昌 | 480 | 300 | 60 | |
建瓯 | 480 | 300 | 60 | |
浦城 | 480 | 300 | 60 | |
武夷山 | 480 | 300 | 60 | |
光泽 | 480 | 300 | 60 | |
松溪 | 480 | 300 | 60 | |
政和 | 480 | 300 | 60 | |
附件2
南平市市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和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地市 |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 | 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天) | ||
厅级(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 | 处级 (单间或标准间) | 其他人员 (标准间) | ||
福州 | 480 | 330 | 100 | |
厦门 | 490 | 340 | 100 | |
漳州 | 480 | 320 | 100 | |
泉州 | 480 | 330 | 100 | |
三明 | 480 | 320 | 100 | |
莆田 | 480 | 320 | 100 | |
龙岩 | 480 | 320 | 100 | |
宁德 | 480 | 320 | 100 |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480 | 330 | 100 | |
附件3
南平市市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和
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 | 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天) | |||
省级 (普通套间) | 厅级(单间或标准间) | 处级 (单间或标准间) | 其他人员(标准间) | ||
北京 | 800 | 500 | 350 | 100 | |
天津 | 800 | 450 | 320 | 100 | |
河北 | 800 | 450 | 310 | 100 | |
山西 | 800 | 480 | 310 | 100 | |
内蒙古 | 800 | 460 | 320 | 100 | |
辽宁 | 800 | 480 | 330 | 100 | |
大连 | 800 | 490 | 340 | 100 | |
吉林 | 800 | 450 | 310 | 100 | |
黑龙江 | 800 | 450 | 310 | 100 | |
上海 | 800 | 500 | 350 | 100 | |
江苏 | 800 | 490 | 340 | 100 | |
浙江 | 800 | 490 | 340 | 100 | |
宁波 | 800 | 450 | 330 | 100 | |
安徽 | 800 | 460 | 310 | 100 | |
江西 | 800 | 470 | 320 | 100 | |
山东 | 800 | 480 | 330 | 100 | |
青岛 | 800 | 490 | 340 | 100 | |
河南 | 800 | 480 | 330 | 100 | |
湖北 | 800 | 480 | 320 | 100 | |
湖南 | 800 | 450 | 330 | 100 | |
广东 | 800 | 490 | 340 | 100 | |
深圳 | 800 | 500 | 350 | 100 | |
广西 | 800 | 470 | 330 | 100 | |
海南 | 800 | 500 | 350 | 100 | |
重庆 | 800 | 480 | 330 | 100 | |
四川 | 800 | 470 | 320 | 100 | |
贵州 | 800 | 470 | 320 | 100 | |
云南 | 800 | 480 | 330 | 100 | |
西藏 | 800 | 500 | 350 | 120 | |
陕西 | 800 | 460 | 320 | 100 | |
甘肃 | 800 | 470 | 330 | 100 | |
青海 | 800 | 500 | 350 | 120 | |
宁夏 | 800 | 470 | 330 | 100 | |
新疆 | 800 | 480 | 340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