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处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增强财务与各院系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院系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改进财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财务部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财务联络员制度。
一、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1、宣传相关的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与动态。
2、宣传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处业务工作流程,会计业务审批手续,指导财务报销事项。
3、负责与院系的工作联络,及时传达与提醒财务处的相关通知。
4、及时收集各院系对财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给财务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财务工作建议。
5、及时协调解决各院系在办理财务事项中遇到的困难。
二、工作要求
1、与各院系联系工作时应谦虚谨慎,热心为院系排忧解难,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注意保守秘密,不对院系工作加以评论。
3、对院系反映的较为重大事项,无法现场答复的,应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汇报,并将相关答复或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院系和教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