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3-03-26浏览次数:298

为保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真实准确、安全发放,建立健全内部稽核控制、监督制度,完善发放审核程序,防范电子犯罪和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按学年确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名单和标准

1、由院系根据规定,以院系为单位,确定本学年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的名单和享受的标准。负责对奖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包括人头和人数)的真实性审核把关。经核对发放标准、享受人数比例、发放金额无误后,由经办人签名,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处。

2、学生处负责复核各院系报送的学生名单和标准无误后报校领导审批,作为全年发放依据。学生处审核发放学生的信息和发放标准,复核发放学生是否符合评选条件,是否为该系的学生。审核无误后,由学生处经办人签名,学生处处长审批后,报财务处发放。

二、按月申请发放

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按学年确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名单和标准,由各院系按院系每月制定报表,经学生本人签名、院系经办人、分管领导核对签字,院系加盖章后,连同电子表报送学生处。

2、学生处根据有关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文件的要求,审核各院系上报的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审批表,确认发放学生名单是否属享受对象,发放标准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及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财务处,并把各院系报学生处的电子表经加密整理、汇总后发给财务处。

3、财务处经办人对纸质发放表和加密电子表的名单、金额进行核对,二者若有不符,返回学生处修改,直至完全相符,纸质发放表按资金审批程序完成资金支出审批。

三、资金支付

1、财务处经办人负责审核学生支付金额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签字,并把审核、复核好的纸质报表传给出纳开具支票,将加密电子表U盘交给财务处银行业务员。

2、出纳把支票、纸质报表交财务处银行业务员与加密电子表U盘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支付。

3、银行业务经办人验证电子表文件的加密有效性,复核纸质报表和加密电子表相符后,方可以办理款项支付。

四、附则

1、学生各类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勤工俭学金等发放流程可参照此办法。

2、加密文件说明:

1)该加密文件无需密码可直接浏览,修改文件需要密码。

2)该密码为学生处经办人和银行业务经办人共同持有,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修改。

3、纸质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留档,一份报送银行,资金支付以纸质报表为准。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5、本办法由校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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