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一、二、三期教师公寓房款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1-01-07浏览次数:53


按学校通知,对一、二、三期教师公寓房款及相关费用进行清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未列入名单的教师款项已结清):

1)一、二、三期教师公寓欠款名单张贴于聚贤楼公告栏。

2)三期教师公寓应清退多交税费名单张贴于聚贤楼公告栏。

3)请欠款的教职工于2011112日前到财务处(二)办理交款,逾期未交清的将于20111月份起从工资扣回。请各系部门通知本部门教师及时到财务处办理。

4)引进的正高职称教师,住房补贴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详见公示名单),请于120日前到人事处、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5)三期教师应清退的多交税费,将于1月底直接划到教师工资卡中,请大家核对查收。

交款户名: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

开户银行:武夷山农行

交款帐号:9701010400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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