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贷款合同及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发票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1-01-05浏览次数:57

    至2011年元月4日,三期教师公寓公积金贷款及支取资金已全部下达至个人帐户,请各位教师及时查收。请尚未领取贷款合同及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发票的教师,请到财务处(2)黄巧仙老师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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