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规定,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收费。
1、财务处根据招生办、教务处、各系部提供的学生个人信息在农业银行给予每个学生开设缴费校园卡银行(有银行卡和校园卡两种功能),开学初学校与银行签订代扣学费协议。
2、(1)新生缴费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并按《入学须知》办理存款手续。(2)在校生缴费应在开学10天内将应缴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存入缴费校园银行卡中。
3、缴费方式:(1)银行自动代扣学费。由银行根据缴费时间定期代扣学费并将缴费名单提交财务处打印收费发票;(2)刷卡缴费,学生可使用各类银行的银联卡或信用卡(包括异地卡)到财务处二收费处办理POS刷卡缴费(所有银行卡(包括异地卡)免收手续费);(3)现金缴费,学生到财务处二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收费人员给予打印票据;(4)有办理生源地贷款或特困学生缓交学费的学生在办好相关手续后到财务处二收费处将不足部分学费给予补足及办理相关手续。
4、财务处将银行反馈的扣款信息导入收费系统,形成学生缴费记录,整理各系部学生缴费及欠费情况,通过收费系统网上查询及时反馈给各系部,并将学生缴费票据交各系辅导员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