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和电子、大额票据的报销业务,对差旅费的公务卡使用及发票的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1、按公务卡制度规定,差旅住宿费、机票等采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不得再用现金方式结算。住宿费报销时应提供公务卡刷卡票据做为附件,如果住宿的宾馆没有POS机无法采用公务卡,或出差人暂无公务卡使用本人其他银行卡刷卡方式结算的,出差人应做说明,并报院、部一支笔签字确认。购机票按照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办法执行,如果采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票的,报销时经办人请打印《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单》作为报销附件,并在查验单上签字确认。
(1)、公务机票查验方法
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www.gpticket.org),选择机票查验单查询。
按提示输入姓名及机票查验单号(机票左上角有一组以GP字母开头的一组数据)后点击查询。
(2)、打印查验单:
2、加强发票报销管理。
(1)根据电子发票具有可重复打印的特点,为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程序,要求报销电子发票时附书面承诺,承诺该电子发票只报销一次,承诺书可在财务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中下载。格式如下:
附件:
报销电子发票承诺书
本人因事项,取得电子发票张,开票单位:;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金额合计元(小写¥元),本人承诺上述电子发票不重复报销。
承诺人:
经费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
本承诺作为财务报销依据之一,报销人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重复报销责任自负。本承诺需填写的项目手写、打印皆可,承诺人、经费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名。
(2)所有费用报销电子发票的日期仅可以使用三个月之内,超过三个月之外的电子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3)电子发票或金额大于1万元(含)的大额发票,报销经办人应打印发票查验单做为附件,并在查验单上签字确认。
①、发票查验方法:
登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fj-n-tax.gov.cn),选择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红色方框)
按提示输入增值税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号码、日期、校验码等信息后,点击查验。
注意:首次使用网页版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请先点击左侧红色链接安装根证书。
②、打印发票查验单:
本通知要求,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