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银银河官方网welcome关于经费审批权限的暂行办法(修订)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404


    为了提高学校审批效率,方便师生,规范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本着“严格执行预算与决算制度、坚持事权与财权责任相统一,强化过程监督与审计”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原来经费审批办法修订如下:

    一、年度一般预算项目。一次性付款或单项支出在10000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负责人(“一支笔”,下同)审批。一次性付款或单项支出在10000元(含)以上的项目,经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专项经费。校部专项和年度新增专项,项目预算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金额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批后执行。年度预算已明确用途在校部专项中列支的项目支出,按以上第一条规定的审批程序由专项经费的业务负责部门办理审批。

    三、二级学院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各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领导出差,事先需报挂点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并电话或口头向书记或校长报告。各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其差旅费经挂点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报销;二级学院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其差旅费需经本学院党政交叉审批后报挂点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报销。

    四、出差乘坐飞机按财政部门出台的出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差旅费规定之外,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机票应从严控制,原则上机票报销单趟。确需乘坐飞机的,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公务出差(培训)购买机票按规定必须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管理网站购买。

    五、其他经费支出。凡无年度预算或无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可以支出的项目或标准,需按程序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再按程序分金额报校长审批或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作为执行依据。

    六、基建经费支出。基建办负责审核项目进度和数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办理项目预算额度内支付工程款的审批及项目超预算、项目变更的审批手续;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基建项目招投标、工程量变更、追加预算和工程决算审计等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其他重大支出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由基建项目负责人、基建办审核后,按程序财务处、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支付。

    七、明确审核责任。业务经办部门(学院)负责人负责审核经济业务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是否控制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办公室负责审核事项相关经费有无提交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财务处负责支付报销时审核开支是否有预算,支出内容及发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相关部门提出疑异的,由职能部门提交分管领导审定或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其他审批事项按以上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未尽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