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高校吸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科领军人才,在总结2016-2018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继续实施新一轮“闽江学者奖励计划”, 并修订了《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9-2021年)》(附件1)。
申报高校请于每年8月31日前(2019年12月19日前)将《闽江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基本条件审核对照表》《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基本条件审核对照表》《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6)及有关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正式行文报送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591-87091210;邮箱:fjsxwb@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713室高教处)。
附件:关于实施2019-2021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的通知(闽教高〔2019〕21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rar
1.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9-2021年)
2.闽江学者申报情况汇总表
3.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基本条件审核对照表
4.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基本条件审核对照表
5.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
6.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2日